10000元以上
* 专业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标准,岗位条件栏目内容中的“/”专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以省人力社保厅公告为准。
有关年龄要求,按《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年龄计算办法执行。例如,上限为35周岁的,凡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均视为符合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学校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学校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 职位描述: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根据国家和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的规定,享受相关工资收入待遇,享受“五险一金”、职业年金、住房补贴、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法定福利。同时为了营造幸福生活、安心工作的良好环境,学校设计了丰富的自主福利体系。
(一)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分类及待遇
第一类:《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12号)文件中规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
1.国家层面:
(1)“两院”院士;
(2)国家“计划”、“千人计划”、“百千才工程”国家级,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入选者;
(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
2.省级层面:
(1)省特级专家;
(2)省“千人计划”人选;
(3)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
(4)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第二类: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或科研成果奖1项;
2.近五年主持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1项;
3.技术创新或推广成效显著,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5项,且转化到款额不少于50万元。
第三类: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
2.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者教学科研团队负责人,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计划”入选者(杰出/领军),浙江省“海外引才计划”入选者;
3.省级专业(学科)带头人或者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均限博士);
4.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
5.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1项;
6.近五年主持(省)部级教学或科研项目2项;
7.技术创新或推广成效显著,近五年以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至少3项,且转化到款额不少于30万元。
第四类:紧缺专业(学科)的博士、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