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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报到)首次调整就业单位办理须知
日期:2013-09-06   人气:16750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报到)首次调整就业单位办理须知

一、办理对象: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调整就业单位的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报到证原件。

(二)、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的证明。

 (三)、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

(二)、由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持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到原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四)、到新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注:毕业生到就业单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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